2008年中秋节放假通知
一、 根据国务院的文件指示,2008年中秋节放假三天(9月13日到9月15日)。
二、学生必须在9月15日(星期一)下午4:30前返校。
三、学生如需要留校,请于9月12日第一节课前(08:00之前),到班主任处登记。勤工俭学的学生也要在班主任处登记。放假期间,住校学生每天必须在16:30前按时返校。早晨,在值班教师检查内务和卫生合格后,方可外出。
四、9月12日午餐结束,各班进行安全教育和打扫卫生后,由班主任安排离校。
五、放假期间值班教师照常值班,按时到岗。
综合办学生处 (2008-9-1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