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转发<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>的通知》(锡食药监食餐[2016]55号文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进行自查:
学校于2004年被评为无锡市首批食品卫生A级单位,连续保持该称号十二年,并相继荣获无锡市食品卫生示范单位、诚信单位,2015年底再次荣获“无锡市食品安全先进单位”。
学校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,并设有党政办、学工处、教务处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,配备了专职食堂食品管理人员,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,明确了各岗位、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。坚持每天做好九记录,即食品索证记录、餐具消毒记录、晨检记录、卫生检查记录、综合检查记录、食品留样记录、豆制品索证记录、废弃油脂处理记录、设备维修记录等。
学校食堂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,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环节,加大监督检查频次。如:原料采购按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,索取发票和等购货凭据,并做好采购记录,便于溯源,对食品生产单位、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、检验(检疫)合格证,入库前进行验收,出入库时做好登记、记录工作。在仓库分类分架存放,定期检查,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,这样确保了食品原料的安全系数。在粗加工及切配、烹饪加工、专间配餐、专间及容器消毒、食品留样等方面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实施。
学校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,每年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,取得检查合格证明,并组织食品安全培训,学习食品安全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,明确食品安全责任。对食堂环境卫生更不懈怠,每天要清扫,每周一大扫,坚持数年,不放松。
学校注重食品安全的教育,强化责任意识,让每个人感受到食品安全重于泰山,成为大家的自觉行为,做到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,领导在场与不在场一个样,工作任务繁忙与间歇一个样。在现有的基础上,根据学校特点,开展“7S管理”(整理、整顿、清洁、清扫、素养、节约、安全),普及食品安全常识,有效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,形成学校食品安全共治局面。